依据《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我校开展2025-2026学年度学生校外配餐企业(非清真餐)及餐标遴选投票工作,现将投票情况公示如下:

首次投票情况

投票时间:2025年8月23日
投票截止时间:2025年8月24日中午12:00
有效参与家长人数:206位
非清真餐配餐企业得票情况:
天津万和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:71票,占比34.47%
天津市贤福记餐饮有限公司:59票,占比28.64%
天津禧佳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:76票,占比36.89%
非清真餐餐标得票情况:
13元/人:23票,占比11.17%
15元/人:130票,占比63.11%
17元/人:53票,占比25.73%

根据《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若配餐企业有效得票均未超过有效投票数的50%,需组织得票最高的2家企业重新投票,直至产生有效得票超50%的企业”,因三家配餐企业得票均未达有效投票数的50%,组织首次得票前两名企业(天津禧佳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天津万和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)开展二次投票。

二次投票情况

投票时间:2025年8月24日
投票截止时间:2025年8月25日中午12:00
有效参与家长人数:193位
非清真餐配餐企业得票情况:
天津禧佳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:125票,占比64.77%
天津万和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:68票,占比35.23%


最终结果确定

按照《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学校最终需选定1家配餐企业的,按照得票“绝对多数”的原则,配餐企业有效得票超过有效投票的50%时,直接确定。”第十三条规定:“学校应当组织本校学生家长,采取投票方式,确定餐标及餐量。根据得票“绝对多数”的原则,餐标有效得票超过有效投票50%的,则确定该餐标为学校配餐餐标。”
我校2025-2026学年度学生配餐企业(非清真餐)二次遴选(终选)结果为:天津禧佳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;
我校2025-2026学年度学生配餐餐标(非清真餐)遴选结果为:15元。


编辑排版:张楠
图文初审:王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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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领导审核:赵芳